明
治
四
十
三
年
二
月
廣
島
縣
事
務
官
正
五
位
勲
四
等
桑原
八司
撰
文
|
捐
額
金
一
萬
千
餘
圓
物
資
二
千
二
百
餘
點
|
田
園
荒
廢
五
十
町
餘
歩
工
費
二
萬
七
千
三
百
餘
圓
|
死
者
四
十
六
人
傷
者
五
十
六
人
家
屋
流
失
五
十
四
棟
倒
潰
六
十
九
棟
|
額
等
云
|
ニ
厘
之
采
吊
偉
菅
田
君
之
盡
職
矣
乃
不
辤
而
記
其
梗
槩
且
併
掲
被
害
數
及
工
費
捐
|
其
顛
末
豈
可
不
傳
哉
於
是
乎
有
建
碑
之
舉
頃
使
君
來
告
狀
請
文
余
當
時
聞
其
事
傷
|
及
議
員
之
功
焉
一
日
罹
災
者
胥
謀
曰
如
此
災
害
固
為
希
有
管
田
君
之
德
亦
不
可
諼
|
而
割
石
硝
藥
之
費
實
數
百
金
可
以
見
其
工
事
之
難
矣
工
凡
二
年
而
竣
村
人
皆
戴
君
|
費
不
給
乃
陳
情
上
司
有
所
請
焉
辭
意
剴
切
終
獲
縣
支
五
千
五
百
圓
郡
支
四
百
餘
圓
|
大
悦
君
又
謀
恢
復
欲
改
築
水
陸
雨
路
以
防
水
害
於
未
發
諮
之
村
會
得
其
賛
襄
然
村
|
尤
力
焉
事
達
■
天
聽
賑
恤
百
三
十
餘
金
府
縣
捐
資
亦
頗
多
矣
君
處
理
得
宜
罹
災
者
|
田
君
奔
走
激
勵
指
揮
郷
人
或
探
屍
於
濁
流
或
收
拾
噐
具
於
海
中
不
寢
三
晝
夜
救
濟
|
巨
石
倒
大
木
滲
々
湯
々
所
觸
流
溺
家
屋
人
畜
幾
不
可
量
衆
惋
愕
不
知
所
為
里
正
管
|
旬
土
壤
為
鬆
而
一
旦
霈
雨
急
漲
崩
崖
流
域
自
壅
水
勢
積
重
及
其
一
決
震
盪
山
脚
轉
|
則
傍
岸
人
炯
一
空
滿
目
磊
砢
間
見
破
噐
折
梁
埋
没
沙
中
漂
蕩
海
面
耳
先
是
淫
霖
連
|
年
七
月
十
五
日
大
雨
ニ
水
汎
濫
而
事
起
倉
卒
人
々
不
暇
逃
避
為
其
所
害
雨
歇
水
退
|
焉
北
谿
曰
総
頭
川
南
谿
曰
天
地
川
本
郷
區
傍
総
頭
川
小
屋
區
傍
天
地
川
明
治
四
十
|
安
藝
郡
坂
村
之
地
岡
巒
起
伏
東
北
連
延
西
南
而
入
海
其
髙
者
為
総
頭
山
ニ
水
發
源
|